关于 202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2 10:27:00.0 放大 缩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节假日安排通知》,结合我所工作情况,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放假时间:4月3日-5日(共3天),其中4月2日(周六)补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 保卫、 防火等工作,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综合管理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