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关于征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随着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以下简称“装备所”)建设发展和各类业务往来增长,为进一步加强研究所监察审计和风险防控工作,拟将我单位园区基建及修缮等部分工程造价、招标代理业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助审,现向泉州地区公开征集项目审计合作单位,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参与。
一、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招标代理资格和政府采购资格,依法年检合格,公司注册地在福建省内;
2、截止2019年5月1日实际执业三年以上(含三年),能提供新近(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完成的有代表性审计同类业绩项目3项(以合同为审查依据),入选省财政投资助审库的优先;
3、有一支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队伍,专业配置齐全,有土建、安装、市政、园林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好,无违法、违规、重大过失执业行为记录,项目评审人员必须是本中介机构从业人员;
4、具有从事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工作经验和管理制度,助审质量和时效,承诺符合有关管理规定,愿意接受装备所确定的相关协作评审管理办法及付费办法。
二、服务要求:
1、审核质量要求 装备所收集完整造价、审计资料,受委托的助审机构应派人到装备所收取资料,并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科学、诚信、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核,严格执行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和审核规程,工程结算审核应到工程现场勘察核实。独立完成审核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审核任务再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及时将审计报告交给装备所。
2、审核时限要求 审核单位应在接收送审资料后2个工作日内对送审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意见反馈给业主。审核时限要求:
特殊时限要求的工程需要加快审核时间的,以业主的通知为准,审核单位应给予配合执行。
3、审核费用标准:参照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由送审价和核减额的比例优惠收取;招标代理参照福建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往返装备所的交通费等其他费用均由各受委托机构自行承担。
三、报名请提交以下资质文件:(一式两份,均需密封完整)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检合格);
2、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年检合格);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相应资质文件复印件;
5、入库申请表(公司情况、收费标准、服务质量、服务期限、承诺声明等);
6、单位介绍信(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7、同类工程业绩(送审工程造价在50万以下,51-200万,201-500万元的同类工程的合同文件各一份)。
四、审查评比办法
装备所将组织专家对申请入库公司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提供材料和服务承诺采取综合评分,选取若干家符合条件的公司作为我院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候选单位,并在装备所网上公示,对无异议公示对象的纳入装备所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名录库。由于申请入库资料提供不真实、不完整以及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等原因的单位不可以入库。
五、建库后管理、
1、合同管理。入库及合同履约期间,入库单位因违法违纪、重大责任事故或被造价行业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整改、建议注销或处罚的,装备所有权取消其入库资格,并保留对该公司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2、业务安排。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业务的安排,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安排(原则上一个中介机构同时跟踪的项目不超过3个)。
3、考评管理。为加强对入库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管理,提高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对审核质量、时限完成不好的有权采取暂停安排项目、扣减劳务费用或直接清除出库等措施。
4、服务期限。入选审核中介服务机构名录的单位,发给入选确认函,双方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协议一般为两年一签,服务考核优秀的合作单位可以自动续签。
六、解释权
装备所保留在必要时对本公告及其附件条款进行增减、变更或取消的权利。本公告解释权归装备所。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福建省晋江市罗山街道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科研1号楼7楼
联系人:赖老师
联系电话: 13706957817
报名截至日期:2019年6月1日
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
2019年5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