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课题组:
近日,福建省科技厅发布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备选项目的通知》。通知要求按照“2017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申报选题表”(附件1)所规定的选题方向范围和相关要求组织项目申报,请各课题组仔细学习通知及选题表,结合自身科研工作和合作企业情况,认真策划,积极参与。
课题组如果确定参加选题备选项目申报的
1)请于7月1日前回复《2017福建省重大专项选题备选项目申报意向表》(附件2)到humq@fjirsm.ac.cn。
2)请于7月14日前确定项目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发任务分工、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项目资助经费的分配。
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2017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应按照“2017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申报选题表”(附件1)所规定的选题方向范围和相关要求申报,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项目研发内容不得与省发改委、经信委、海洋与渔业厅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2、申请科技厅资助经费不超过附件1规定的申请资助经费额度。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能自筹解决差额部分。
3、除定向申报的项目外,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软件企业规模参照工业企业)或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
2)2015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达2.2%以上,并提供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财务证明(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只需提供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要求提供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财务证明;
3)除政策规定免税企业外,2015年度纳税经费总额应不少于100万元;
4)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产学研合作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发任务分工、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项目资助经费的分配;
5)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6)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研的重大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项目、对外合作产业化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
7)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3年,自2017年3月至2020年3月。
二、申报程序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至7月29日(申报截止,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28日(系统关闭)。
附件1. 2017年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申报选题表
附件2. 2017福建省重大专项选题备选项目申报意向表
科研与合作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